注册协议


注册服务协议

 

特别提示:

 

1)搜易贷(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易贷”或“公司”)通过其合法运营的搜易贷网站,网址:http://www.souyidai.com(以下简称“搜易贷平台”或 “平台”)依据本协议为搜易贷平台用户(以下简称“搜易贷平台用户”、“用户”或“您”)提供服务,本协议对搜易贷平台和搜易贷平台用户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双方之间的有效合同。

2)请您在注册成为搜易贷平台用户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决定是否同意以下条款。您现在可以选择:阅读本协议并决定是否继续下一步操作或者不阅读直接退出,阅读后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自行决定在搜易贷平台注册或不注册;但是,若您在搜易贷平台进行注册,则视为您已阅读本协议并同意全部条款、接受搜易贷平台的服务,从而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若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您将不能得到搜易贷平台提供的服务。

3)请您确认您为已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设立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后再进行注册;否则,您将不能得到搜易贷平台提供的服务,如您进行注册由此可能引发相关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后果,且由于您的行为造成搜易贷平台或他人财产或人身权益损害或合同权益无法实现,均应由您负责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请您确认您的注册行为和通过搜易贷平台进行的交易及与搜易贷平台之间的全部行为,为您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是代表任何他人、组织、机构、法人的代理行为。

 

第一章 使用规则

第一条 在使用平台服务前,您必须先按照平台要求完成注册,成为搜易贷平台用户。

 

第二条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您在自愿注册使用搜易贷平台服务前,必须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知悉本协议所有条款。一经注册或使用搜易贷平台服务即视为对本协议的充分理解和接受,如有违反而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您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平台可根据监管要求或实际情况对本协议进行修改。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将通过平台网站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如果用户不同意平台对本协议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平台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平台对本协议所做的修改,并应遵照修改后的协议执行。

 

第四条 针对平台对于平台用户的通知及任何其他的协议、告示或其他关于用户使用平台账户及服务的通知,用户同意平台可通过平台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站内信、无线通讯装置等电子方式或常规的信件传递等方式进行,采用电子方式发送的,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发送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采用常规信件方式发送的,自信件交邮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如因您自身原因未及时查收的不影响通知的送达。

 

第五条 平台可以依实际情况判断需要暂时停止提供、限制或改变平台服务,用户仍然可以使用平台服务;如果用户不同意以上调整,用户有权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第二章 搜易贷平台用户

 

第六条 搜易贷平台的用户分为个人用户和机构用户,个人用户是指年满18周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机构用户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设立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章 搜易贷平台服务的内容

 

第七条 平台为用户提供专业的交易信息服务,需要对用户资质进行评估,并非所有的客户都可以获得所有服务。您是否符合接受服务的条件,以提供服务时的要求为准。

 

第八条 平台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根据用户需求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发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客户服务,具体详情以平台当时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准。平台服务的部分内容需要平台用户根据平台要求通过移动电话号码完成实名身份认证及银行卡认证,未进行身份认证及银行卡认证的平台用户将无法使用该部分服务。因未能完成认证而无法享受平台服务造成的损失,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平台将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不构成向任何人士接受服务的要约邀请。平台向用户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供参考,用户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平台用户据此进行交易的,产生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在交易过程中,用户之间发生的纠纷,由纠纷各方自行解决,平台可协助双方沟通。

 

第十条 平台将为用户提供如下交易管理服务:

1、用户在平台进行注册时将生成用户账户,用户账户将记载用户在平台的活动,上述平台用户账户是用户登陆平台的唯一账户;

2、用户保证并承诺通过平台进行交易的资金来源合法;

3、用户确认,其在平台进行的借款或出借行为,平台和/或平台委托的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将为您提供“资金管理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的充值、提现、代收、代付等。您可以通过平台有关页面的具体规则或说明详细了解;

4、用户确认,上述充值、提现、代收、代付等服务涉及平台与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并将全部或部分由该等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如果就该等服务事宜,您与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另行签署了相应的法律文件,则具体服务事项以及各方权利义务以该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5、用户确认,其在平台上按平台服务流程所确认的交易状态,将成为平台为用户进行相关交易或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或收取款项、冻结资金、订立协议等)的不可撤销的指令。用户同意相关指令的执行时间以在平台中进行实际操作的时间为准。用户同意平台有权依据本协议或/及平台相关纠纷处理规则等约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

用户未能及时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由用户自行负责;

6、用户了解平台并不是银行或金融机构,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平台不提供“即时”金额转账服务;

7、用户理解并同意,平台向符合条件的用户提供服务。平台对平台用户在平台上进行的出借、借款等交易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平台无法、也没有义务保证用户在发出借款要约或出借意向后,能够实际获得借款或出借成功,用户因前述原因导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手续费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8、用户通过平台委托的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各项交易或接受交易款项时,若用户未遵从本协议条款或平台公布的交易规则中的操作指示,相关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若发生上述状况而款项已先行拨入用户账户下,用户同意授予平台委托的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直接从相关用户账户中扣回款项及禁止用户要求支付此笔款项之权利。此款项若已汇入用户的银行账户,用户同意平台具有向用户事后索回的权利;

9、平台有权基于交易安全等方面的考虑不时设定涉及交易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限额、交易次数等,用户了解平台的前述设定可能会对交易造成一定影响;

10、如果平台发现了因系统故障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处理错误,无论有利于平台还是有利于平台用户,平台都有权纠正该错误。如果该错误导致用户实际收到的款项多于应获得的金额,则无论错误的性质和原因,平台保留纠正不当执行的交易的权利,用户应根据平台向其发出的有关纠正错误的通知的具体要求返还多收的款项或进行其他操作。

 

第十一条 平台将通过平台委托的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为用户提供如下客户服务:

1、银行卡认证:为使用平台或平台委托的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充值、取现、代扣等服务,用户应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提交以其本人/机构名义登记的有效银行借记卡等信息,经由平台或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审核通过后,平台会将用户账户与前述银行账户进行绑定。如用户未按照平台或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规定提交相关信息或提交的信息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或者平台、存管银行及第三方支付机构有合理的理由怀疑用户提交的信息为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平台、存管银行及第三方支付机构有权拒绝为用户提供银行卡认证服务,用户因此未能使用充值、取现、代扣等服务而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

2、充值:平台用户可以使用平台委托的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向用户账户充入资金,用于通过平台进行交易;

3、代收/代付:平台按照平台当时向用户开放的功能提供代收/代付服务,委托的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代为收取其他用户、担保方(如有)或第三方向平台用户的账户支付的本息、代偿金等各类款项,或者将平台用户账户里的款项支付给用户指定的其他方。平台不保证提供的前述服务符合平台用户的期望;

4、款项回拨:平台用户可以通过平台当时开放的款项回拨功能将其账户中的资金转入经过认证的银行卡账户中。平台将于收到平台用户的前述指示后,尽快通过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将相应的款项划转至其经过认证的银行卡账户;

5、查询:平台将对平台用户在平台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论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用户可以通过其用户账户实时查询用户账户名下的交易记录和账户内资金状况。用户理解并同意用户最终收到款项的服务是由用户经过认证的银行卡对应的银行提供的,需向该银行请求查证;

6、平台用户了解,上述充值、代收/代付及取现服务涉及平台与银行、担保方、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的合作。平台用户同意:

(a) 受银行、担保方(如有)、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仅在工作日进行资金代扣及划转的现状等各种原因所限,平台不对前述服务的资金到账时间做任何承诺,也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货币贬值等损失;

(b) 一经平台用户使用前述服务,即表示用户不可撤销地授权平台进行相关操作,且该等操作是不可逆转的,平台用户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或要求取消交易。就前述服务,用户应按照第三方的规定向第三方支付费用,具体请见第三方网站的相关信息。与第三方之间就费用支付事项产生的争议或纠纷,与平台无关;

7、用户每次使用平台服务应直接登录平台,而不要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

8用户同意,平台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可能会推送平台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平台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平台用户发送信息。

 

第十二条 平台将为用户提供如下合同管理服务:

1、用户使用用户账户登录平台后,根据平台的相关规则,以用户账户ID在平台通过点击确认或类似方式签署的电子合同即视为用户真实意愿并以用户名义签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户密码等账户信息,用户通过前述方式订立的电子合同对合同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用户不得以其账户密码等账户信息被盗用或其他理由否认已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或不按照该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2、用户根据本协议以及平台的相关规则签署电子合同后,不得擅自修改该合同,电子合同的修改以平台根据该合同及相关规则的通知为准。平台向用户提供电子合同的备案、查看、核对服务,如对电子合同真伪或电子合同的内容有任何疑问,用户可通过使用平台查询并进行核对。如对此有任何争议,应以平台上记录的合同为准;

3、用户不得私自仿制、伪造在平台上签订的电子合同或印章,不得用伪造的合同进行招摇撞骗或进行其他非法使用,否则由用户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除外责任

1、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平台用户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涉及由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责任由该第三方承担,平台不承担该等责任。平台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因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未按照平台用户和/或平台指令进行操作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2) 因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原因导致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或未能到账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3) 因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对交易限额或次数等方面的限制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4) 因其他第三方的行为或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5) 因他人实施网络诈骗、黑客攻击等违法犯罪导致用户的任何损失。

2 因用户自身的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由其自行负责,平台不承担责任。平台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用户未按照本协议或平台不时公布的任何规则进行操作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2) 因用户使用的银行卡的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用户使用未经认证的银行卡或使用非用户本人/机构的银行卡或使用信用卡,用户的银行卡被冻结、挂失等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3) 用户向平台发送的指令信息不明确、或存在歧义、不完整等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4) 用户账户内余额不足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5) 其他因用户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第四章 风险提示

 

第十四条 平台用户了解并认可,任何通过平台进行的交易并不能避免以下风险的产生:

1、宏观经济风险: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引起价格等方面的异常波动,用户有可能遭受损失;

2、政策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项目提前结清等风险,用户有可能遭受损失;

3、商业风险:因用户的交易对方编造其身份信息、借款与用款用途或项目、还款等履约能力的商业欺诈风险,或因用户的交易方无力或未能按时足额履约,用户有可能遭受损失;

4、利率风险:市场利率变化可能对出借利率产生影响;

5、违约风险:因其他交易方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用户有可能遭受损失;

6、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7、互联网自身所具有的不稳定性造成的风险,包括并不限于电信设备发生故障、黑客攻击、网络供应商或银行技术故障等,造成平台服务中断或延迟的风险;

8、因用户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 ,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遗忘或泄露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用户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用户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

9、用户应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

在发生以上风险或据平台自身判断认为有可能发生以上风险的,平台用户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平台可以用户的名义代表用户进行相关的操作及采取相关的行动以避免损失。

 

第十五条 平台不对任何用户或/及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或条件,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平台不能也不试图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控制,对该等信息,平台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证明、鉴定服务。平台仅提供撮合服务,根据用户提供的信息进行展示,平台不能完全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充分性、可靠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且无需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用户依赖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交易,用户应对其做出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尽管如此,对于用户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的,平台有权视情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以上列举的风险种类并不能涵盖平台用户通过平台进行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用户在做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交易,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及由该等风险所产生的损失。

 

第五章 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 当平台用户使用平台服务时,平台会向用户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各项服务费用详见用户使用平台服务时在网站上所列之收费方式说明。平台保留单方面制定及调整服务费用的权利。

 

第十八条 平台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如充值或取现等)可能需要向第三方(如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公司等)支付一定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第三方网站相关页面,或平台的提示。

 

第十九条 平台用户同意并确认,因平台用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账户内资金存管而产生的孳息(如有),作为平台用户使用平台服务的账户管理服务费。

 

第六章 账户安全及管理

 

第二十条 平台用户了解并同意,确保用户账户及密码的机密安全是用户的责任。用户将对利用该用户账户及密码所进行的一切行动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并同意以下事项:

1、用户不对其他任何人泄露账户或密码,亦不可使用其他任何人的账户或密码。因黑客、病毒或用户的保管疏忽等非平台原因导致用户的平台账户遭他人非法使用的,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2、平台通过用户的用户账户及密码来识别用户的指令,用户确认,使用用户账户和密码登陆后在平台的一切行为均代表用户本人/机构。用户的平台账户操作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平台用户行为的有效凭据,并由用户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冒用他人账户及密码的,平台保留追究实际使用人连带责任的权利;

4、用户应根据平台的相关规则以及平台的相关提示创建一个安全密码,应避免选择过于明显的单词或日期。

 

第二十一条 平台用户如发现有第三人冒用或盗用用户账户及密码,或其他任何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形,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平台,要求平台暂停相关服务,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用户承担。同时,用户理解平台对用户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平台对第三人使用该服务所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平台用户决定不再使用用户账户时,应首先清偿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服务费、管理费等),再将用户账户中的可用款项(如有)全部取现或者向平台发出其它合法的支付指令,并向平台申请注销该用户账户,经平台审核同意后可正式注销用户账户。

个人用户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由其继承人承担,若个人用户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平台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等)处置与用户账户相关的款项。机构用户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平台将与机构用户权利义务的继承主体完成清算。

 

第二十三条 平台在认为可能发生危害交易安全等情形时,可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平台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会员服务(包括收费服务),前述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平台认为用户提供的资料不具有真实性、有效性或完整性;

2、平台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法之虞时;

3、平台认为用户账户涉嫌洗钱、套现、传销、被冒用或其他搜易贷平台认为有风险之情形;

4、平台认为用户已经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各类规则及精神;

5、用户在使用平台收费服务时未按规定向平台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6、用户账户已连续两年内未实际使用且账户中余额及债权为零;

7平台基于交易安全等原因,可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会员服务(包括收费服务)。

 

第二十四条 平台用户同意在必要时,平台可终止提供用户账户服务,将通过平台网站进行相关公告。

 

第二十五条 平台用户同意,用户账户的暂停、中断或终止不代表用户责任的终止,用户仍应对使用平台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平台仍可保有用户的相关信息。

 

第七章 用户承诺

 

第二十六条 平台用户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平台服务,并承诺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一切使用互联网之国际惯例,遵守所有与平台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则和程序。

 

第二十七条 平台用户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平台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若有违反者应负所有法律责任。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

3、违反依法律或合约所应负之保密义务;

4、冒用他人名义使用平台服务;

5、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或其他违禁物;

6、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7、涉嫌洗钱、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的;

8 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平台服务系統、资料等行为;

9 利用平台服务系统进行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络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之行为;

10 侵犯平台的商业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非经平台许可的商业广告;

11 利用平台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12、其他平台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第二十八条 平台保有依其单独判断删除平台内各类不适当的信息内容。

 

第二十九条 平台用户同意,由于用户违反本协议,或违反通过援引并入本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一部分的文件,或由于用户使用平台服务违反了任何法律或第三方的权利而造成任何第三方进行或发起的任何补偿申请或要求(包括律师费用),用户会对平台及其关联方、合作伙伴、董事以及雇员给予全额补偿并使之不受损害。

 

第三十条 平台用户承诺,其提供给平台或通过平台上传/发布的信息均真实、有效、完整、详细、准确,用户有义务维持并更新以上资料。如用户违背上述承诺或平台依其独立判断怀疑资料为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用户的用户账户,并拒绝用户使用平台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在此情况下,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平台或其他方损失的,用户将承担因此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支出或损失赔偿责任。

如因用户未及时更新基本资料,导致平台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用户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或拒绝付款的理由,平台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后果应由用户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用户承诺其应随时通过登陆平台及查阅其电子邮箱,平台对于全部通知事项均通过平台、用户电子邮箱、客服电话、短信及站内信等方式进行告知。

如因用户提供的电子邮箱、联系方式等信息有误、或者用户未及时登陆网站、查阅其电子信箱、站内信,所告知用户未获知相关事项,由此造成用户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用户承诺其作为出借人在平台进行资金出借行为时,用于出借的资金为其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熟悉了解该融资项目的信贷风险,具备相应的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

第三十三条 用户承诺其作为借款人通过平台借款的,应提供在其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未偿还借款信息;保证借贷项目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不会用于出借等其他目的;如实报告影响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益的重大信息;确保自身具有与借款金额相匹配的还款能力并依照合同约定还款。用户承诺自身不具有虚构、夸大、故意变换身份等形式的欺诈行为及重复借贷行为。用户承诺通过平台借款时授权平台因提供本次服务向征信机构或第三方查询其相关个人征信信息,具体授权详见提交借款申请时点击确认的《个人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

 

第八章 服务中断或故障

 

第三十四条 平台用户同意,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平台不保证平台服务不会中断,也不担保服务的及时性和/或安全性。若因系统相关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用户无法使用任何平台服务或使用任何平台服务时受到任何影响时,平台对平台用户或第三方不负任何责任,前述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1、平台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3 由于黑客攻击、网络供应商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平台服务中断或延迟;

4、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平台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第九章 责任范围及限制

 

第三十五条 平台未对任何平台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平台服务将符合用户的需求;

2、平台服务将不受干扰、及时提供或免于出错;

3 用户经由平台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他资料将符合用户的期望。

 

第三十六条 平台服务的合作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品质及内容由该合作单位自行负责。平台的内容可能涉及由第三方所有、控制或者运营的其他网站(下称“第三方网站”)。平台不能保证也没有义务保证第三方网站上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用户确认按照第三方网站的服务协议使用第三方网站,而不是按照本协议。第三方网站不是平台推荐或者介绍的,第三方网站的内容、产品、广告和其他任何信息均由用户自行判断并承担风险,而与平台无关。用户经由平台服务的使用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用户自行权衡且自负风险,因资料的下载而导致的任何损坏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三十七条 用户自平台及平台工作人员或经由平台服务取得的建议或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均不构成平台对平台服务的任何保证。

 

第三十八条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对于与平台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异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第三十九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平台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用户收取的当次平台服务费用总额。

 

第十章 隐私保护

 

第四十条 平台对于平台用户提供的、平台自行收集的、经认证的信息将按照本协议予以保护、使用或者披露。平台无需用户同意即可向平台关联实体转让与搜易贷平台有关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未经平台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一条 平台可能向公开及私人资料来源收集平台用户的额外资料,以更好地掌握用户情况,提升平台服务、解决争议并有助确保在平台进行安全交易。

 

第四十二条 平台按照平台用户在平台的行为自动追踪关注用户的某些资料。在不透露用户的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平台有权对整个会员数据库进行分析用。

 

第四十三条 平台用户同意,平台可在平台的某些网页上使用诸如“Cookies”的资料收集装置。

 

第四十四条 平台用户同意平台可使用关于用户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持有的有关用户的档案中的资料,平台从用户目前及以前在平台上的活动所获取的其他资料以及平台通过其他方式自行收集的资料)以解决争议、对纠纷进行调停。用户同意平台可通过人工或自动程序对平台用户的资料进行评价。

 

第四十五条 平台按照行业标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保护平台用户的资料。用户因履行本协议提供给平台的信息,平台不会恶意出售或免费共享给任何第三方,以下情况除外:

1、提供独立服务且仅要求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的供应商,如印刷厂、邮递公司等;

2、具有合法调阅信息权限并从合法渠道调阅信息的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

3、平台的关联企业。

 

第四十六条 平台有义务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向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提供您的信息和资料。在平台用户未能按照与平台签订的协议或者与平台其他用户签订的协议等其他法律文本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时,平台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或者与该笔交易有关的其他用户的请求披露用户的信息和资料,并做出评论。您严重违反平台的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借款逾期等)的,平台有权对用户提供的及平台自行收集的用户的信息和资料编辑入网站黑名单,并将该黑名单对第三方披露,且平台有权将您提交或平台自行收集的您的资料和信息披露给相关方,以便网站和第三方催收逾期借款及对您的其他申请进行审核之用,由此可能造成的您的任何损失,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知识产权

 

第四十七条 平台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私人和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平台不就由上述资料产生或在传送或递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或从中产生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第四十八条 平台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象、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

 

第十二章 权利追索

 

第四十九条 平台用户确认并同意,委托搜易贷平台对通过搜易贷平台发生的任何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逾期代偿等)有关的起止时间、金额等有关事项进行计算;在无明显错误的情况下,搜易贷平台对上述交易相关事项的任何证明或确定,应作为该交易相关事项的终局证明。

第五十条 平台用户确认并同意,当借款人逾期,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有权对于您通过平台交易而持有的债权进行收购或按约履行代偿义务,该等收购或代偿后相关的债权或其他权利的转让无需您进一步采取任何行动,自收购或代偿资金到达您的资金存管账户即立刻生效,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诉讼、向相关方进行追索等全部合同权利)自动转让至该等第三方。

第五十一条 平台用户确认并同意,平台不对相关主体的信息真实性和履约能力提供任何保证或其他责任,用户自主交易、自担风险。平台不为权利追索事宜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用户有权自行向相关主体进行追索。为集中维护平台用户权利,如出现逾期还款,或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的,权利主体在此不可撤销的同意委托平台或平台指定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统一向相关主体进行借款违约提醒及催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知、上门催收提醒、发律师函、提起诉讼等,平台催收无果的,权利主体有权自行向相关主体进行债权的追索。

 

第十三章 条款的解释、法律适用及争端解决

 

第五十二条 本协议是由平台用户与平台共同签订的,适用于用户在平台的全部活动。本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正文条款及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条款和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用户在此同意将全面接受并履行与平台其他用户在平台签订的任何电子法律文本,并承诺按照该法律文本享有和(或)放弃相应的权利、承担和(或)豁免相应的义务。

 

第五十四条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则应认为该条款可与本协议相分割,并可被尽可能接近各方意图的、能够保留本协议要求的经济目的的、有效的新条款所取代,而且,在此情况下,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然完全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约定如下:

1、用户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其向平台申请服务时确认的住宅地址,若用户未提供则以用户户籍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

2、上述第1款约定的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协议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3、用户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平台并经平台确认。在民事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地址变更时应当向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

4、若用户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则本条第1款确定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上述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

5、纠纷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如当事人应诉并直接向法院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该确认地址与诉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以向法院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该送达地址适用上述第4条规定的送达方式及送达的法律后果)。

第五十七条 若本协议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者无法实施时,本协议中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八条 若您对平台有任何投诉和建议,你可以将投诉信发送到平台指定的如下邮箱:【kefu@souyidai.com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涉及的相关术语解释以法律法规为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以行业标准为准。

                                      

版本更新日期:20183月30日